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睡醒等于酒醒”的错误观念却是部分人员对“隔夜酒”的普遍认知,这为道路交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袁某于前一晚在龙水喝了1斤白酒,次日中午11点睡醒后,认为自己酒醒了,便驾车准备去子店吃席。期间,遇到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邮亭大队民警在子店乡村路查处酒驾,民警发现其有酒驾嫌疑,遂对袁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5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无独有偶,邮亭大队又接指挥中心转警称,邮亭政府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需前往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小车驾驶人颜某浑身酒气,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7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所幸当时周围并无其他车辆,未造成人员伤亡。民警同颜某交谈得知,其于头天下午与朋友相聚在家中喝酒,小憩片刻后,认为自己酒醒了,就直接驾驶车辆连夜赶往打工地点,谁知在途中,酒精作用导致颜某意识模糊、反应迟钝、操作能力变弱,其驾驶车辆直接撞向中央隔离护栏,造成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两名驾驶员饮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均处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颜某还需赔付隔离设施的修理费用。 交巡警提醒:“隔夜酒”威力大,根据个体差异,饮酒后建议至少经过20到24小时才能驾驶车辆,任何的侥幸都可能给安全留下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