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席后酒驾回家 被查获受罚后悔

时间: 2022-02-2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63

  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2月13日下午,市民张某驾驶摩托车带孙女吃酒席,饭桌上没禁得住酒精的诱惑,酒足饭饱后,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回家,因乘坐人其孙女未戴头盔被交巡警拦下纠正,结果,当场查获其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受到严厉处罚。

  当天下午1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民警在会展隧道口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检查,迎面驶来一辆摩托车,该车后座搭乘一位红衣女孩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民警拦下劝导纠正。在对话时,驾驶员满嘴酒气,被民警发现异常,便责令驾驶员张某进行呼气检测,酒精含量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该摩托车驾驶员姓张,家住渝北两路城区。事发当天,张某家亲戚办生日酒席,他开着摩托车,带着10岁的孙女前去坐席。酒席上,很多许久未见的亲戚聚在一起,大家都劝他喝酒,张某禁不住劝说,心里一高兴,就喝了两瓶啤酒几杯啤酒。因为晚上还要去滨江路吃饭,他在酒席散场后,驾驶摩托车带着孙女开车回家。张某有点醉意,驾车前,丝毫没有顾及后座的孙女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以及酒后驾驶会带来危险。慌里慌张驾车上路,很快就到悦来一个路口,当场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张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以及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更是拿别人的生命当儿戏,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饮酒后开车。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坐席后酒驾回家 被查获受罚后悔

  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2月13日下午,市民张某驾驶摩托车带孙女吃酒席,饭桌上没禁得住酒精的诱惑,酒足饭饱后,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回家,因乘坐人其孙女未戴头盔被交巡警拦下纠正,结果,当场查获其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受到严厉处罚。

  当天下午1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民警在会展隧道口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检查,迎面驶来一辆摩托车,该车后座搭乘一位红衣女孩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民警拦下劝导纠正。在对话时,驾驶员满嘴酒气,被民警发现异常,便责令驾驶员张某进行呼气检测,酒精含量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该摩托车驾驶员姓张,家住渝北两路城区。事发当天,张某家亲戚办生日酒席,他开着摩托车,带着10岁的孙女前去坐席。酒席上,很多许久未见的亲戚聚在一起,大家都劝他喝酒,张某禁不住劝说,心里一高兴,就喝了两瓶啤酒几杯啤酒。因为晚上还要去滨江路吃饭,他在酒席散场后,驾驶摩托车带着孙女开车回家。张某有点醉意,驾车前,丝毫没有顾及后座的孙女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以及酒后驾驶会带来危险。慌里慌张驾车上路,很快就到悦来一个路口,当场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张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以及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更是拿别人的生命当儿戏,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饮酒后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