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近日,渝北居民刘某因为一朋友欠钱好几个月逾期未还,酒后越想越生气,便趁着酒劲儿开车去要债。很悲催的是,欠债没要到,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交巡警查获。 经查,该驾驶员刘某说,自己根本就没想喝酒开车,是因为“气不过”。原来,前不久,刘某的一朋友开店做生意,向他借了1万元钱,答应本月10日还钱,可已经到了17号,对方要么躲着他,要么不接听电话,根本没有还钱的意思。刘某事发当天中午在家中喝了两瓶啤酒,想起朋友一直不还钱,心里就火冒三丈,于是驾车去找朋友还钱。刘某一路行驶至茨大路附近时,看到民警巡逻,才突然,想到自己喝了酒,害怕被查,于是非常心虚地掉头就跑。 民警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他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及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温馨提示:酒后莫冲动,作为一名驾驶员,更要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拿自己的生命财产开玩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