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近日,渝北交巡警查获一位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司机。查明原因是司机喝了酒,胃部难受,抱着侥幸,开车去买解酒药和胃药,结果被警方查获。 6月15日下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辖区210国道方家沟路段巡逻。16时许,一辆黑色小轿车时快时慢、歪歪斜斜开过来,司机发现巡逻民警,突然刹车,开门逃跑,没跑几步就被民警控制住,其满身的酒气暴露了企图逃跑的原因。民警对该司机进行了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显示为7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男子姓陈,家住茨竹方家沟村。陈某承认,当日中午,他在家里喝了不少白酒,酒后全身不舒服,胃也很痛,找遍了家里,均没找到胃药或解酒药。妻子要坐公交车去帮他买药,可他觉得耽误时间,便抱着侥幸心理,决定自己开车去兴隆镇的药店购买。妻子劝阻,他也不听,他强行开车上路,才行驶五六分钟,就碰上了巡逻的交巡警,他担心交巡警检查,突然停车逃跑,不料,没跑几步就被民警抓住。 民警对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他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及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温馨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每个驾驶员必须牢记。抱侥幸心理,其实就是给自己严重违法“开绿灯”,一旦出现事故或者被查获,付出的代价很大。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理智出行,平安出行,杜绝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