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您好,确认无误,请在此处签字或捺印。”近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七大队到大渡口区某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办理该企业相关违法行为案件。案件办理完毕后,企业安全负责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服务表示感谢。 2月13日,在S21江习高速公路中山收费站,该企业因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行为,被该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查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该企业位于大渡口区,且春运中后期业务繁忙,公司人员严重不足,无法及时处理案件后期事宜。为切实践行执法就是普法工作理念,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纾解企业运力紧张、人手不足难题,该大队执法人员带案上门,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普法教育。 “作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对企业安全负责人约谈后,执法人员现场开展普法宣传,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