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孔思承)近日,渝北驾驶员周某驾车出行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前车突然减速,他来不及刹车,引发了追尾事故。 6月10日1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南北大道三建路口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置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和一辆灰色小轿车一前一后停在路口中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由白色面包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所致。该驾驶员周某驾车回家吃午饭,他见南北大道上车辆较少,就一路飞驰,当行驶至南北大道三建红绿灯路口时,直行绿灯还剩几秒,周某以为能在红灯亮起前开过去,然而就紧跟前车,不料前车在黄灯闪烁时缓慢停下,而周某来不及减速,追尾撞上前车车尾。 因这起事故是周某驾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1000元。民警对周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周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开车千万不要跟太近,行车时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若有突发情况才能来得及反应。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才能安全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