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失驾莫驾车 以身试法要被罚

时间: 2023-12-05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744

本网讯(通讯员 花庆)“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交通违法等原因造成的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一些“失驾”人员心存侥幸,为躲避处罚,利用旁门左道,再次驾驶机动车上路,殊不知只会“罪上加罪”。11月29日,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查获一起“失驾”人员驾驶套牌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22时许,大渡口区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在九中立交路段设卡开展酒驾醉酒整治行动,驾驶人总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9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检查,总某在2021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此次酒后驾驶属于无证驾驶。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总某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面对严厉的处罚,总某感到懊悔不已,“失驾”期间抱有侥幸心理违法上路,最终只能换来法律的严惩。

下一步,大渡口区交巡警将继续加大对假牌、套牌、失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请广大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劝君失驾莫驾车 以身试法要被罚

本网讯(通讯员 花庆)“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交通违法等原因造成的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一些“失驾”人员心存侥幸,为躲避处罚,利用旁门左道,再次驾驶机动车上路,殊不知只会“罪上加罪”。11月29日,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查获一起“失驾”人员驾驶套牌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22时许,大渡口区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在九中立交路段设卡开展酒驾醉酒整治行动,驾驶人总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9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检查,总某在2021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此次酒后驾驶属于无证驾驶。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总某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面对严厉的处罚,总某感到懊悔不已,“失驾”期间抱有侥幸心理违法上路,最终只能换来法律的严惩。

下一步,大渡口区交巡警将继续加大对假牌、套牌、失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请广大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