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斌 苟皓)2月21日,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彭毅一行调研指导黔江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和“标准化”司法所建设。一行人先后到濯水、金溪、水田等地,实地查看“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和“标准化”司法所建设情况,并听取了工作汇报,对司法所如何履行新职能提出意见。 调研组要求,濯水司法所、金溪司法所要继续按照“党建引领、业务过硬、设施优良、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抓重点、破难点、呈亮点,把司法所建设成为服务群众的示范窗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战平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主阵地、基层法治建设沟通桥梁,推动司法所工作整体跃升,使司法所成为亮丽的“枫”景。基层司法所要积极参与属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指导辖区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遵守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要不定期到村(社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参加村(社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助解决,同时做好工作记录;参加属地党委政府组织的矛盾纠纷形势研判分析时,要积极发言,做好会议记录,对研判发现的问题和自己提出的问题,做好跟踪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