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携手保护区 共护生物多样性

时间: 2024-04-2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719

本网讯(记者 罗翠 通讯员 艾朝辉)日前,万州区人民法院联合城口县公安局、巫溪县公安局、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在大周法庭开展生物多样司法保护协作协议签约仪式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宏伟出席活动并签署协议。

据介绍,《生物多样司法保护协作协议》坚持保护优先、联动协调、公众参与的协作原则,探索建立基地资源共享机制、定期联席会议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生态修复协同治理体系、联合普法宣传机制等,在充分发挥双方地理、资源、渠道等优势的基础上,凝聚各方共识,借助各方力量,共同打造三峡库区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新平台。

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建设,观摩了大周法庭内陈列的涉案野生动植物标本、审判庭、会议室等,详细了解大周法庭基础设施、法治文化、生态文化建设等情况。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围绕加强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行为、跨区域协同保护、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标准协调统一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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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携手保护区 共护生物多样性

本网讯(记者 罗翠 通讯员 艾朝辉)日前,万州区人民法院联合城口县公安局、巫溪县公安局、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在大周法庭开展生物多样司法保护协作协议签约仪式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宏伟出席活动并签署协议。

据介绍,《生物多样司法保护协作协议》坚持保护优先、联动协调、公众参与的协作原则,探索建立基地资源共享机制、定期联席会议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生态修复协同治理体系、联合普法宣传机制等,在充分发挥双方地理、资源、渠道等优势的基础上,凝聚各方共识,借助各方力量,共同打造三峡库区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新平台。

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建设,观摩了大周法庭内陈列的涉案野生动植物标本、审判庭、会议室等,详细了解大周法庭基础设施、法治文化、生态文化建设等情况。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围绕加强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行为、跨区域协同保护、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标准协调统一等进行了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