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发科 罗烈)5月12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七大队成功处置一起擅自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渣土的行为。 当天下午,七大队数字执法室接到举报称,S6渝泸高速公路上行方向K8+720米童家溪大桥桥下有人驾驶货车私自倾倒渣土。接到报警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查,该名货车驾驶员在附近一家施工单位上班,眼看大桥距施工点比较近,且桥下周围空地面积较宽,又不易被发现,为了方便省事,就选择在此地倾倒渣土。 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现场开展“说理式”普法宣传,同时讲解随意倾倒的危害和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在确凿证据面前,当事人承认了自己随意倾倒渣土的违法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立刻配合执法人员将现场恢复原貌。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温馨提醒:随意在桥下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严重影响路域环境,甚至会导致桥墩位移、腐蚀,危害公路运行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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