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假期往往是招生诈骗案高发期,不要相信所谓‘读名校’‘有关系’的传言,以免被骗。上学报到后,要认真学习本领……”一年一度的高考落下帷幕,近日,忠县检察院检察官杨紫悦与前不久参加完高考的小王座谈(如图),勉励其努力学习。 一通嘘寒问暖的交流,让二人的思绪再度回到了初次见面时…… 2023年9月,18岁的小王在忠县某校高三年级就读,因手头缺钱花,他从朋友小陶(化名)处得知了一个赚快钱的途径:网上租借自己的手机和电话卡,每小时就能收入300元。 随即,小王便在网上成功“售卖”了自己的手机和电话卡。然而,此次交易却是小王利用自己的手机和电话号码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转拨电话帮助,将原本的境外号码变成本地号码,使被害人放松警惕,最终钱财被骗。2天时间内,小王操作40余次,得到了490元“报酬”,而诈骗分子非法获利一万余元。 不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小王随即被抓获。2024年1月,公安机关以小王涉嫌诈骗罪向忠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为了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我需要经常接受讯问,本来高三学习任务就重,我的心理压力非常大。”面对检察官杨紫悦的第一次讯问,小王眼泪直流,“我还想着考上大学,以后找个好工作呢。” 考虑到作为高三在校生的小王即将回学籍地参加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杨紫悦加快了办案进度,她利用春节假期仔细审阅了案件材料,认为符合不起诉条件,建议在公开听证会后根据意见作相应处理。2月17日,春节假期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她提出了办案意见。 2月23日,忠县检察院就拟对小王微罪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参与。“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是违法的,我也积极弥补了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希望检察机关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会后,考虑到小王真诚悔过,结合听证意见,该院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3月19日,忠县检察院向小王所在学校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优化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学校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通过学校展板、班级黑板报、校园之声广播站、家校群信息推送等方式广泛进行防诈反诈宣传教育,上学期间严控学生手机,严防师生参与电诈行为。 4月中旬,好消息传来,小王以高出录取分数线129分的成绩,顺利被四川某高职院校录取。 “接下来,忠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做精做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善检校联合工作机制,创新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筑牢学校法治安全基石。”忠县检察院检察长周亮表示。 通讯员 张海波 记者 饶 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