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人民调解帮104名工人讨回173万元欠薪

时间: 2024-07-0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693

近日,巴南区司法局麻柳嘴司法所高效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帮104名工人讨回了共173万元被拖欠的工资,促使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陈所长,我是宋某,现在我家人去世了,我没有钱回山西,你能帮帮我吗?”6月28日18时20分左右,麻柳嘴司法所所长陈修玲接到当事人宋某的求助电话。

原来,该所在5月20日就帮助宋某等人调解了工资纠纷,并达成还款协议,但对方还差4000元没有支付给宋某。

“宋老师,你莫急,我这几天也一直在催促公司尽快履约,我马上与公司联系,尽力先把你的问题解决了,你等我一会。”陈修玲安抚道。

挂了电话,陈修玲立即与某设备公司负责人贺某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贺某立即将4000元工资尾款支付给宋某。当日18时45分,贺某将转款凭证发给了陈修玲,宋某也打来了感谢电话,并表示已收到剩余欠款。

(5月20日上午,工作人员到某建材公司了解纠纷情况)

据了解,宋某、蹇某、段某等104名外地农民工于2月到位于巴南区麻柳嘴赚宝村镇的某建材公司安装生产线工作。该工程由某建材公司发包给某设备公司,某设备公司又分包给某科技公司,约定每月25日申报本月工程实际完成量,次月25日前支付工程额的80%的进度款,某科技公司又承诺工人,每月25日按工人实际上班时间支付上一个月的工资。因某科技公司未按承诺在4月25日支付工人3月份工资,工人找到负责人陈某讨要工资。陈某表示,因为某设备公司没有按约支付进度款,造成他没有钱履行承诺。随即,工人找到某设备公司负责人贺某,贺某又表示是因为某建材公司没有按约支付进度款,所以没有钱支付进度款。而后,工人找到某建材公司负责人罗某讨要工资,罗某表示某科技公司和他们没有合同关系,他们没有义务支付。多方讨要无果,导致104名工人与某建材公司发生矛盾纠纷。

5月20日10时许,巴南区公安分局麻柳嘴派出所接到这一警情,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在安抚工人情绪,了解实情后,派出所立即联动司法所共同参与纠纷调解。

13时30分左右,104名工人与三家公司的负责人来到麻柳嘴司法所进行调解。陈修玲带领镇调委会调解员、驻所调解员分头对四方进行调解,安抚各方情绪,耐心普法劝解,但因104名农民工意见各不相同,某设备公司认为某科技公司出具的工资表不实等问题,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于是,调解员现场组织三方核对工资,锲而不舍释法说理、耐心劝导。经过4个小时的调解,三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总承包某设备公司先行代偿,分三期支付,5月24日前支付3月工资97万余元,5月31日支付4月工资49万余元,6月25日支付5月份工资27万余元,共计173万余元。

(5月20日下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工人排队签订协议)

随即,4名调解员、3名社保所工作人员立即收集104名工人信息,在线联系巴南区法院木洞法庭法官指导拟定104份人民调解协议书,于当晚组织三方完成全部人民调解协议书和司法确认申请书签订事宜。

10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天之内完成调解和协议书、司法确认申请书等文书签订工作,3天内完成司法确认系统录入工作,跑出了麻柳嘴镇调解为民的新速度。

事后,麻柳嘴司法所持续跟进履约情况,得知某设备公司未按约履行,立即督促履行并帮助其协调与某建材公司的进度款支付问题。在司法所的督促与帮助下,7月1日,某设备公司全部履行协议完毕,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记者 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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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人民调解帮104名工人讨回173万元欠薪

近日,巴南区司法局麻柳嘴司法所高效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帮104名工人讨回了共173万元被拖欠的工资,促使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陈所长,我是宋某,现在我家人去世了,我没有钱回山西,你能帮帮我吗?”6月28日18时20分左右,麻柳嘴司法所所长陈修玲接到当事人宋某的求助电话。

原来,该所在5月20日就帮助宋某等人调解了工资纠纷,并达成还款协议,但对方还差4000元没有支付给宋某。

“宋老师,你莫急,我这几天也一直在催促公司尽快履约,我马上与公司联系,尽力先把你的问题解决了,你等我一会。”陈修玲安抚道。

挂了电话,陈修玲立即与某设备公司负责人贺某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贺某立即将4000元工资尾款支付给宋某。当日18时45分,贺某将转款凭证发给了陈修玲,宋某也打来了感谢电话,并表示已收到剩余欠款。

(5月20日上午,工作人员到某建材公司了解纠纷情况)

据了解,宋某、蹇某、段某等104名外地农民工于2月到位于巴南区麻柳嘴赚宝村镇的某建材公司安装生产线工作。该工程由某建材公司发包给某设备公司,某设备公司又分包给某科技公司,约定每月25日申报本月工程实际完成量,次月25日前支付工程额的80%的进度款,某科技公司又承诺工人,每月25日按工人实际上班时间支付上一个月的工资。因某科技公司未按承诺在4月25日支付工人3月份工资,工人找到负责人陈某讨要工资。陈某表示,因为某设备公司没有按约支付进度款,造成他没有钱履行承诺。随即,工人找到某设备公司负责人贺某,贺某又表示是因为某建材公司没有按约支付进度款,所以没有钱支付进度款。而后,工人找到某建材公司负责人罗某讨要工资,罗某表示某科技公司和他们没有合同关系,他们没有义务支付。多方讨要无果,导致104名工人与某建材公司发生矛盾纠纷。

5月20日10时许,巴南区公安分局麻柳嘴派出所接到这一警情,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在安抚工人情绪,了解实情后,派出所立即联动司法所共同参与纠纷调解。

13时30分左右,104名工人与三家公司的负责人来到麻柳嘴司法所进行调解。陈修玲带领镇调委会调解员、驻所调解员分头对四方进行调解,安抚各方情绪,耐心普法劝解,但因104名农民工意见各不相同,某设备公司认为某科技公司出具的工资表不实等问题,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于是,调解员现场组织三方核对工资,锲而不舍释法说理、耐心劝导。经过4个小时的调解,三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总承包某设备公司先行代偿,分三期支付,5月24日前支付3月工资97万余元,5月31日支付4月工资49万余元,6月25日支付5月份工资27万余元,共计173万余元。

(5月20日下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工人排队签订协议)

随即,4名调解员、3名社保所工作人员立即收集104名工人信息,在线联系巴南区法院木洞法庭法官指导拟定104份人民调解协议书,于当晚组织三方完成全部人民调解协议书和司法确认申请书签订事宜。

10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天之内完成调解和协议书、司法确认申请书等文书签订工作,3天内完成司法确认系统录入工作,跑出了麻柳嘴镇调解为民的新速度。

事后,麻柳嘴司法所持续跟进履约情况,得知某设备公司未按约履行,立即督促履行并帮助其协调与某建材公司的进度款支付问题。在司法所的督促与帮助下,7月1日,某设备公司全部履行协议完毕,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记者 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