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一堃)近日,在渝北观音岩路,驾驶员田某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被交巡警当场查获,他不仅驾驶证被记12分,还被罚款1000元。 7月4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在观音岩路设卡开展酒驾查处时,查获一名摩托车驾驶涉嫌酒驾。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田,据田某交代,当天,他在父母家陪兄妹吃饭时喝了两杯啤酒。饭后,他想到自己喝得不多,便抱着侥幸驾车回家,不料,半路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田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田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6个月驾照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责任和承诺,一次侥幸会伴随一次危险,一次大意将酿成一场事故。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驾,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