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二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上诉案。本案由市二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艳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中石化江汉油田采气一厂43名职工旁听庭审,现场互动学法。 2月15日至16日,被告人李某在奉节县某酒店房间,先后容留姚某、魏某、龙某、黄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或依托咪酯。2月26日,李某被抓获。5月11日,奉节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次日,李某与袁某达成购毒合议,后主动向奉节县公安局夔门派出所报案。李某以其有新的立功情节为由提出上诉,请求二审对其改判缓刑。 庭审中,合议庭当庭确认上诉人李某举报袁某贩毒的行为不构成立功,并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结束后,刑一庭干警还向旁听人员详细介绍了常见毒品、新型毒品的种类,以及毒品对身体及精神健康的巨大危害,并以李某容留他人吸毒案为例,告诫大家应当自觉抵制毒品,在杜绝吸食毒品的同时,也要避免自己的住所、车辆等沦为吸毒场所。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覃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