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9月24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赵世庆作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条例》实施至今已7年有余,为全面检视《条例》实施情况,今年7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市和区县两级人大上下联动、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炯亲自审定执法检查方案。8月1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部署执法检查工作。8月至9月,执法检查组赴6个区县开展实地检查;37个涉农区县(自治县)同步开展属地检查。9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执法检查报告(送审稿)后,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本次执法检查突出三个特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条例》自2017年实施以来,重庆市政府及各级各部门深入落实,村镇供水规建管用各方面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建成村镇供水工程17.5万处,覆盖供水人口2199.5万人。 完善制度配套,供水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全市建立起健全管护责任、设施建设、水质监管、运营管理、有偿用水和管护激励“六大”机制。提质规划建设,村镇供水体系初步形成,科学谋划,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加大财政投入,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初步建成覆盖所有村镇的供水体系。优化运行管理,供水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村镇供水水质抽样达标率达86.6%,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9%。加强法治宣传,逗硬查处违法行为,规范供用水秩序。 该报告建议,聚焦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加大要素保障力度,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建立统一运管模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聚焦民生关切,提高管护水平降低用水成本,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确权政策、运行管护措施、水价体制机制。聚焦饮水安全底线,持续提升村镇供水质量,要“找、蓄、节”并举突破缺水难题、“治、管、巡”并用加强水源保护、“建、检、罚”并重提高水质安全。聚焦依法治水,全力推动《条例》落实,加强宣传力度,强化责任落实,严打违法行为,适时启动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