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1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接到报警称,瑞福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联系120,并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上停在路边停车位上的轿车,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腿部受伤。民警立即协助120医护人员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送往医院治疗。 经查,这起事故是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罗某分心驾驶所致。当天,罗某驾车送外卖,当行驶至瑞福路时,他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信息,罗某便单手开车,另一只手去点手机查看信息。由于一只手无法保持车辆平衡,车辆的行驶方向开始往右偏移,撞上停在路边停车位上的轿车。经医生检查,罗某右腿骨折,目前还在治疗中。 因这起事故是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罗某分心驾驶所致,民警对罗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判定罗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 交巡警提醒: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是“肉包铁”,安全系数低。驾车途中一定要按规定佩戴好头盔、靠右行驶,严禁接打手机、看手机、单手掌龙头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小动作大隐患,一旦出事后悔莫及。 通讯员 郑丽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