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秀山县隘口镇结合实际,立足人大职能、坚持守正创新,聚焦民生关切、发挥代表力量,积极探索从党委“统”——群众“集”——会议“选”——政府“办”——人大“督”——代表“评”——持续“改”的“七步工作法”,推动民生实事票决制度改革成功实践。 党委“统”,即党委统筹组织开展全镇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镇党委将民生实事项目纳入重要议事范围,大力支持镇人大开展票决工作,积极指导督促镇政府抓实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全过程统筹民生实事项目的部署和落实。 群众“集”,即广泛公开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坝芒村红色美丽村庄的建设,该镇人大通过干部召开群众会、代表走访选民、民情直通车收集信息等形式,广泛宣传民生实事,并积极征求群众建议意见。工程实施工作中,人大也全程参与监督。 会议“选”,即召开人代会议票决实事项目。党委政府及镇人大筛选出部分切合实际且急需解决的民生项目,在每年的年初人代会上进行投票表决,实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的公开透明、决策民主、过程民主。 政府“办”,即政府限期办理办结办好代表票决决定的民生实事项目。镇政府对人代会票决的民生实事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镇人大,方案明确项目、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质量、明确时限,通过“五个明确”确保项目即按时按期办结办实。 人大“督”,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在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过程中,组织人大代表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形象进行全过程监督,充分运用视察、调研、听取专项报告、专题询问、质询等多种方式增强监督力度。 代表“评”,即通过召开人代会,组织代表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向选民群众进行公开,通过测评、晾晒把民生项目清单展现为群众的“幸福账单”。 持续“改”,即不断总结经验,抓实工作整改。一方面要对测评满意度不高的民生实事项目认真分析、查漏补缺,督促镇政府强化措施、立行立改,进一步提高项目质效。另一方面要将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加以推广应用,以票决项目的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为准绳,举一反三,推动全镇其他社会民生工作提质增效。 据了解,自2022年秀山县试点开展民生实事票决制以来,隘口镇共从代表提出的26个民生项目中票决出10个项目,项目主要涉及道路交通、人畜饮水、人居环境、污水治理等,总投资达到8145余万元。隘口镇探索的“七步工作法”,全面推进民生票决制度改革成功实践,更好地推动民生实事的实施何服务群众。 姚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