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法新语 | 对待未成年欺凌者要宽容不纵容

时间: 2024-12-1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庞, 伊聆 阅读量:10483

□ 乐 道

11月22日,宁夏固原一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其孩子在学校被同校学生殴打,该所副所长立即带领值班人员出警。处置期间,发生民警踢打的行为。次日,副所长被停职,并向当事人家属赔礼道歉,后被撤销职务。视频曝光后,引发热议。对于这件事,笔者认为,要坚持规范执法和法治教育齐头并进。

对待执法队伍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在该个案中,面对被调查对象,特别是未成年人,采取踢打的方式,超越了正常的执法限度,依法依纪追责自然难免。此事经网络放大,更提醒执法人员,在自媒体时代,监督无处不在,时时刻刻要绷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根弦,注意执法的方式方法。特别对于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众,更要保持耐心和克制,让群众感受到执法和服务并重的温度。

作为执法队伍,要本着“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从严管理每一个执法人员。只有铁一般的纪律,才能带出铁一般的队伍。相信通过这件事,所有执法人员能够从中汲取教训,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的水平。

同时,对待未成年欺凌者要“宽容而不纵容”。对于校园欺凌,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宽容而不纵容”,根据行为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不同,采取相应的惩戒、教育措施。对于情节轻微的,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将精准帮教和提前预防有机结合。对于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深的未成年人,要坚持“零容忍”,依法惩处,绝不纵容。

近年来,一些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欺凌的行为触目惊心,造成的恶劣影响令人深感痛心。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欺凌、网络危害等问题,执法机关要积极响应,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预防,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在未成年人心中播下法律的种子,提升少年儿童法治素养,避免“熊孩子”滑向犯罪的深渊。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促进少年儿童加强自我保护,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方式。令人欣慰的是,根据《重庆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报告(2018—2022)》显示,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和人数呈“双降”趋势,形势总体趋稳向好。这是多年公正司法、持续普法的结果,也是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的结果,更证明了全社会治理欺凌的努力没有被辜负。只要我们坚持下去,久久为功,善作善为,就一定能够达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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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法新语 | 对待未成年欺凌者要宽容不纵容

□ 乐 道

11月22日,宁夏固原一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其孩子在学校被同校学生殴打,该所副所长立即带领值班人员出警。处置期间,发生民警踢打的行为。次日,副所长被停职,并向当事人家属赔礼道歉,后被撤销职务。视频曝光后,引发热议。对于这件事,笔者认为,要坚持规范执法和法治教育齐头并进。

对待执法队伍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在该个案中,面对被调查对象,特别是未成年人,采取踢打的方式,超越了正常的执法限度,依法依纪追责自然难免。此事经网络放大,更提醒执法人员,在自媒体时代,监督无处不在,时时刻刻要绷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根弦,注意执法的方式方法。特别对于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众,更要保持耐心和克制,让群众感受到执法和服务并重的温度。

作为执法队伍,要本着“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从严管理每一个执法人员。只有铁一般的纪律,才能带出铁一般的队伍。相信通过这件事,所有执法人员能够从中汲取教训,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的水平。

同时,对待未成年欺凌者要“宽容而不纵容”。对于校园欺凌,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宽容而不纵容”,根据行为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不同,采取相应的惩戒、教育措施。对于情节轻微的,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将精准帮教和提前预防有机结合。对于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深的未成年人,要坚持“零容忍”,依法惩处,绝不纵容。

近年来,一些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欺凌的行为触目惊心,造成的恶劣影响令人深感痛心。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欺凌、网络危害等问题,执法机关要积极响应,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预防,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在未成年人心中播下法律的种子,提升少年儿童法治素养,避免“熊孩子”滑向犯罪的深渊。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促进少年儿童加强自我保护,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方式。令人欣慰的是,根据《重庆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报告(2018—2022)》显示,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和人数呈“双降”趋势,形势总体趋稳向好。这是多年公正司法、持续普法的结果,也是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的结果,更证明了全社会治理欺凌的努力没有被辜负。只要我们坚持下去,久久为功,善作善为,就一定能够达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