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树掉了砸中我的头,你们要给我做主啊……”近日,江津区广兴司法所接到了村民李大爷的求助。 接到求助后,广兴司法所负责人张衡赶紧让李大爷讲诉了事情的缘由。原来广兴镇210国道修剪行道树,掉落了许多树枝,施工方为图省事就让村民捡去当柴烧。不料,年过六旬李大爷在捡树枝的过程中,被掉落的一棵行道树砸伤了头部。李大爷认为是施工方喊他们去捡的,施工方除了赔偿自己的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外,还应该赔偿他精神损失费1000元,但施工方表示他们设置了警戒线的,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僵持不下,只好到司法所请求调解。 张衡了解来龙去脉后,耐心向李大爷解释国家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又向施工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施工方承担老人的所有医疗费用,并承担护理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共计1800元。 至此,一起因行道树掉落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得以化解。 通讯员 杨晓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