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冉光福) 黔江区城乡建委近日印发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从即日起,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有价值举报,可获得相应奖励。 据悉,凡在黔江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单位、企业,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建设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内容包括非法违法建设、持证上岗和持证作业、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教育培训、三违、三超、安全事故等。举报可采取电话、微信、QQ、网络、来信、来访、信箱等方式。经调查核实的有价值举报,区城乡建委将依法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向社会进行公开的及时公开。对经调查核实举报属实的,区城乡建委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有功人员精神奖励和100元~2000元的现金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