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朱颂扬)日前,渝北区法院在大盛镇大坡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参与植树的除了政法系统工作人员,还有非法采伐的缓刑人员。“组织采伐树木缓刑人员参与植树活动,除了让其承担责任的同时,让他们参与植树,修复生态,对他们来说,也是环保意识的一种树立。”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当日,缓刑人员涂某扛起锄头种下树苗。2015年8月至2016年5月,被告人毛某、涂某在他人唆使下,在大足区、四川省安岳县等地非法采伐野生楠木树,其中毛某主要负责用电锯锯树,涂某主要负责寻找楠木、介绍买卖。2016年2月,被告人李某与他人共谋后,继续采伐野生楠木,主要负责运输工人工具、安排工人等。涂某每介绍一株楠木,获取李某等人支付的报酬100-200元,毛某每锯树一天,获取李某等人支付的报酬100-200元。非法采伐楠木树销赃后,由李某等人共同分赃。经鉴定,涉案的64株树木均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该院环资庭法官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积极参与,组织安排人员、工具、车辆等进行犯罪活动;被告人毛某受他人指使在共同犯罪中按照分工负责锯树,获利相对较少,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涂某作为居间介绍者,提供帮助行为,获利相对较少,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及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后李某、毛某均判处实刑,并处罚金;涂某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据悉,渝北区法院环资庭自2011年12月成立以来共审结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059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164件,包含审结的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24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