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出城新立至忠县段实施区间测速 车辆超速将被抓拍

时间: 2019-05-29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706

区间测试指示牌
本网讯(记者 杨雪 通讯员 毛玉升)5月29日,记者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六大队获悉,即日起,在沪渝高速公路下行方向1583KM至1615.5KM进行区间测速,对车辆超速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对超速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悉,此次新增区间测速路段为沪渝高速公路下行方向1583KM至1615KM+500M,即出城新立至忠县段,全程32.5KM。该路段是省际大通道,地处山岭重丘地区,坡道多、弯道多、桥梁多、隧道多、边坡多,高填方路段多,且霜冻天气、雨雾天气等恶劣气候时间较长。特别是冬季大雾路段桥隧相连,易发生重大交通伤亡事故和其他自然灾害事故。该路段小车限速100公里/小时,大车限速80公里/小时。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途经该路段的车辆因超速被抓拍取证后,将按照“重庆市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处罚,小型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予以警告;小型车超过规定车速10%—50%的,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处200元罚款;小型车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上但未达到180公里/小时的,处500元罚款;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上但未达到150公里/小时的,处1000元罚款;小型车超过180公里/小时的,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150公里/小时的,处2000元罚款,并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小型车超过180公里/小时的,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150公里/小时的,处2000元罚款,并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请严格按照高速公路速度限速标志行驶,以免受到处罚或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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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杨雪 通讯员 毛玉升)5月29日,记者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六大队获悉,即日起,在沪渝高速公路下行方向1583KM至1615.5KM进行区间测速,对车辆超速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对超速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悉,此次新增区间测速路段为沪渝高速公路下行方向1583KM至1615KM+500M,即出城新立至忠县段,全程32.5KM。该路段是省际大通道,地处山岭重丘地区,坡道多、弯道多、桥梁多、隧道多、边坡多,高填方路段多,且霜冻天气、雨雾天气等恶劣气候时间较长。特别是冬季大雾路段桥隧相连,易发生重大交通伤亡事故和其他自然灾害事故。该路段小车限速100公里/小时,大车限速80公里/小时。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途经该路段的车辆因超速被抓拍取证后,将按照“重庆市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处罚,小型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予以警告;小型车超过规定车速10%—50%的,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处200元罚款;小型车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上但未达到180公里/小时的,处500元罚款;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上但未达到150公里/小时的,处1000元罚款;小型车超过180公里/小时的,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150公里/小时的,处2000元罚款,并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小型车超过180公里/小时的,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150公里/小时的,处2000元罚款,并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请严格按照高速公路速度限速标志行驶,以免受到处罚或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