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20日,记者从市高法院了解到,该院在紧抓疫情防控不放松的同时,出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升三点认识、明确七个要求,创新六项机制、夯实六大基础等方面,立足法院工作,形成服务保障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司法合力。 5个基层法院签订共建协议 此次市高法院出台的《意见》共分4个部分、22条。《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把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作为发挥审判职能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两中心两地”战略目标,公正高效司法,营造规则统一、透明公正、平等有序的法治环境,为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提出,设立重庆法院服务保障双城经济圈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针对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司法需求,制定全市法院服务保障双城经济圈建设任务分解方案,统筹市高法院各业务条线及中基层法院推进双城经济圈司法保障工作,强化司法服务保障的协同性、专业性、便利性。 “《意见》的出台,是重庆法院以实际行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的具体举措。”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出台《意见》的基础上,市高法院积极与四川高院联系沟通,拟签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在诉讼服务、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行联动、智慧法院建设、人才交流等方面积极深化司法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 据悉,目前,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铁路运输法院、荣昌法院、潼南法院、合川法院已与四川对应法院或毗邻法院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主动加强对接协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形成司法服务保障合力。 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紧紧围绕‘两中心两地’战略目标,从七个方面着力,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统一民间借贷裁判规则,保护金融创新,规范金融行为,降低融资成本;加强成渝地区高新技术、知名品牌及文化创新产业的司法保护,积极支持中国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建立科学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巡回审理机制,支持汽车、摩托车、智能制造和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创新要素集聚。 另一方面要依法审理各类涉外案件,进一步加大涉外商事审判公开力度,依法保护新兴权益,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的产权、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以铁路提单引领的陆上贸易规则,推广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在线商事争端解决机制;要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与涉民生案件,围绕长江上游生态大保护,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深化跨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合作,形成长江经济带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同时,要依法打击阻挠破坏重大项目建设、侵犯产权、破坏市场秩序、贪污和挪用资金等犯罪,保障经济发展秩序,依法打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维护双城经济圈良好投资环境和金融秩序;要对标世行标准,高质量完成“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牵头指标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无纸化立案、随机自动分案、提升审判执行效率、降低破产成本等各项工作。 此外,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推进双城经济圈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审理涉土地房屋征收、招商引资、环境资源等领域的行政案件,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和行政执法程序,监督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 推动诉讼服务异地通办 《意见》指出,要积极推动建立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律师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诉讼服务平台,实现成渝两地诉讼服务异地通办、一体通办,促进区域司法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意见》强调,要加强两地法院在信息化软件开发、平台建设、数据管理和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促进司法信息横向流通,提高司法信息利用效率,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同时,积极推动成渝两地信息化查控及执行网络有效对接,实现双城经济圈执行查控无缝衔接,有效遏制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不法行为。 此外,《意见》要求,建立成渝两地法院法律适用问题、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和参考性案例常态化交流机制,通过联合发布会议纪要、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等形式,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推动成渝地区司法资源整合,包括整合司法鉴定、破产管理人、人民调解员等司法资源,统一准入标准,努力实现区域司法资源互通共享。 在此基础上,《意见》对推进双城经济圈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特定类型案件集中管辖、完善人才队伍培训交流机制、搭建司法研究协作机制、建立两地法院全方位联系机制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据悉,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紧紧把握服务和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发展的目标、方向和原则,围绕“两中心两地”战略目标,依法处理矛盾纠纷,打击各类犯罪,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记者 舒楚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