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村居社 | 流动普法进村社,《民法典》学习进行时!

时间: 2020-07-29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600



为助力基层法治建设,持续推进“无讼村居社”创建,近日,江津法院先后在石蟆镇天旗村、广兴镇红塘村开展“流动普法讲堂”,为当地村民带去丰盛的“法律大餐”。该区政协副主席李祖琪,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剑云出席活动;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第一站:天旗村

7月23日上午,江津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前往石蟆镇天旗村,为当地村民开展了一场流动普法宣讲。第三人民法庭王光彬法官向石蟆镇天旗村村民委员会赠送《民法典》,并现场结合《民法典》相关内容开展“流动普法讲堂”。

讲堂上,王光彬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当地百姓经常遇到的劳务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赡养纠纷、民间借贷等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宣讲结束后,第三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现场接受当地群众的法律咨询,耐心解答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第二站:红塘村

7月27日上午,江津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再次来到了广兴镇红塘村。在红塘村广场上,第一人民法庭杨军法官向广兴镇红塘村村民委员会送上《民法典》,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随后,杨军法官选取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围绕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纠纷等农村常见法律问题,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民法典》相关规定,同时向村民普及人民调解相关法律知识,指导人民调解员规范开展调解工作。讲座结束后,杨军法官现场解答了群众的法律咨询。

今年以来,江津法院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区委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安排,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依托自主研发的流动车载法庭,积极开展流动普法讲堂、巡回诉讼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以“无讼”助“善治”,将“无讼村居社”创建引向深入。

代表委员说

市人大代表刘凯文:

江津法院运用流动车载法庭开展基层法治宣传,助力基层乡村法治建设。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宣讲《民法典》最新精神,运用人民调解等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人民法院工作开展得实在。希望继续提炼固化工作经验,打造“无讼村居社”工作品牌。

市人大代表黄长秋:

“无讼村居社”创建活动架构起人民法庭与基层乡村间沟通联系的渠道,对基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人民法院梳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和土地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村居社调解人员和综治专干开展有针对性的调解培训,夯实多元解纷基石,同时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及时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将纠纷消弭在萌芽阶段。

市人大代表翁仁潘:

“案多人少”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客观情况,同时乡村又是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无讼村居社”活动丰富了普法宣传形式,工作成绩可圈可点。希望下一步强化法庭与调解员之间的对接机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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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基层法治建设,持续推进“无讼村居社”创建,近日,江津法院先后在石蟆镇天旗村、广兴镇红塘村开展“流动普法讲堂”,为当地村民带去丰盛的“法律大餐”。该区政协副主席李祖琪,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剑云出席活动;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第一站:天旗村

7月23日上午,江津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前往石蟆镇天旗村,为当地村民开展了一场流动普法宣讲。第三人民法庭王光彬法官向石蟆镇天旗村村民委员会赠送《民法典》,并现场结合《民法典》相关内容开展“流动普法讲堂”。

讲堂上,王光彬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当地百姓经常遇到的劳务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赡养纠纷、民间借贷等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宣讲结束后,第三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现场接受当地群众的法律咨询,耐心解答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第二站:红塘村

7月27日上午,江津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再次来到了广兴镇红塘村。在红塘村广场上,第一人民法庭杨军法官向广兴镇红塘村村民委员会送上《民法典》,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随后,杨军法官选取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围绕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纠纷等农村常见法律问题,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民法典》相关规定,同时向村民普及人民调解相关法律知识,指导人民调解员规范开展调解工作。讲座结束后,杨军法官现场解答了群众的法律咨询。

今年以来,江津法院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区委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安排,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依托自主研发的流动车载法庭,积极开展流动普法讲堂、巡回诉讼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以“无讼”助“善治”,将“无讼村居社”创建引向深入。

代表委员说

市人大代表刘凯文:

江津法院运用流动车载法庭开展基层法治宣传,助力基层乡村法治建设。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宣讲《民法典》最新精神,运用人民调解等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人民法院工作开展得实在。希望继续提炼固化工作经验,打造“无讼村居社”工作品牌。

市人大代表黄长秋:

“无讼村居社”创建活动架构起人民法庭与基层乡村间沟通联系的渠道,对基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人民法院梳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和土地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村居社调解人员和综治专干开展有针对性的调解培训,夯实多元解纷基石,同时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及时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将纠纷消弭在萌芽阶段。

市人大代表翁仁潘:

“案多人少”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客观情况,同时乡村又是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无讼村居社”活动丰富了普法宣传形式,工作成绩可圈可点。希望下一步强化法庭与调解员之间的对接机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