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丁俊)5月15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举报称,空港大道某小区门口有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还骂人,请民警前去处理。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找到被举报的驾驶员宋某,责令其接受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0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带宋某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后,将其带回队部调查。 经查,宋某是渝北区空港某米线店店主。当晚与一亲戚喝酒,22时左右,驾车与妻子回家。行驶至小区门口,见前面有一辆车阻挡,便按喇叭催促,接着,与该车司机发生口角。对方司机见其宋某坐在驾驶位置上、面红耳赤、满嘴酒气,便手机录像报警举报。经血液鉴定,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渝北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宋某面临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宋某还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驶机动车对触觉、视觉、判断能力以及操作能力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严重影响驾驶操作,极易造成事故。因此,驾驶员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