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五大队在国道319青木关段开展机动车违法整治时,查获一名不戴头盔、无证驾驶、再次酒驾且套牌的交通违法人员,依法给予其罚款46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当日10时45分,民警发现一两轮摩托车驾驶员未戴头盔,便指示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邓某靠边后,民警发现其身上有酒气,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发现邓某曾在2013年4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现处于无证驾驶状态。而在进一步查询摩托车信息时,民警发现摩托车上悬挂的车牌与该车辆外观不符,涉嫌使用其他机动机号牌。 邓某交代,前一天晚上聚餐饮酒,一直喝到凌晨1时左右,大约喝了1斤白酒,当天要给朋友送东西,邓某认为已经隔夜,自己也比较清醒,于是心存侥幸驾驶摩托车由青木关往陈家桥方向行驶,不料被民警查获。而邓某所骑的摩托车是二手的,买来时并无号牌,由于无法加油,邓某就把捡来的号牌安装到了这辆摩托车上。 邓某存在驾驶两轮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二次酒驾、无证驾驶4项交通违法行为被罚款4600元,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