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鑫)为持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守法意识,有效防范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和谐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11月20日,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曝光部分终生禁驾人员相关案例。 2021年9月16日晚,彭某某酒后驾驶陕G8***B小型普通客车,从巫溪县文峰镇沿国道南德线往尖山镇方向行驶,行至国道南德线一上坡路段处,与停放在道路右侧的渝FS***3小型轿车及行人文某相撞,造成文某当场死亡及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彭某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经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彭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终生禁驾。 2022年4月8日凌晨,张某某酒后驾驶渝A0***3小型普通客车,从巫溪县赵家坝方向沿滨河北路往马镇坝方向行驶,行至巫溪县前进苑口处,将在路边修车的王某撞倒,造成王某受伤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某驾驶渝A0***3逃离事故现场。经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张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终生禁驾。 此次被终生禁驾的驾驶员,系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者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上述人员已被法院依法判决,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巫溪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成本高,害人害己危害大。驾车出行,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请勿酒驾、请勿交通肇事逃逸,切莫因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有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伤者并迅速报警,配合警方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