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驾车打瞌睡 酿成事故不划算

时间: 2024-03-20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844

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驾驶员张某凌晨驾车打瞌睡,结果因疲劳驾驶引发单车事故,不仅损失数千元,还受到处罚,教训深刻。

3月12日凌晨4点,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接到报警称,龙兴镇福临路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发现,一辆面包车撞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所幸,该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面包车驾驶员张某疲劳驾驶所致。当天凌晨4点,他驾车出门送菜,由于事发前一天晚上他睡得晚,只睡了4小时就起床了,驾车出门时感到十分疲惫。当张某驾车行驶至龙兴镇福临路时,他一边开车一边打起了瞌睡,导致车辆失控撞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

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民警对张某疲劳驾驶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判定由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3000元。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张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开车前要保持充足睡眠,尤其是需要开夜车或者早班车的驾驶员。如果在行驶中感觉注意力不集中、犯困,要将车辆停在安全位置稍微休息二十分钟或者半个小时,补充体力后再继续行驶。防止因打瞌睡导致注意力不集中而引发交通事故。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凌晨驾车打瞌睡 酿成事故不划算

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驾驶员张某凌晨驾车打瞌睡,结果因疲劳驾驶引发单车事故,不仅损失数千元,还受到处罚,教训深刻。

3月12日凌晨4点,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接到报警称,龙兴镇福临路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发现,一辆面包车撞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所幸,该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面包车驾驶员张某疲劳驾驶所致。当天凌晨4点,他驾车出门送菜,由于事发前一天晚上他睡得晚,只睡了4小时就起床了,驾车出门时感到十分疲惫。当张某驾车行驶至龙兴镇福临路时,他一边开车一边打起了瞌睡,导致车辆失控撞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

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民警对张某疲劳驾驶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判定由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3000元。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张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开车前要保持充足睡眠,尤其是需要开夜车或者早班车的驾驶员。如果在行驶中感觉注意力不集中、犯困,要将车辆停在安全位置稍微休息二十分钟或者半个小时,补充体力后再继续行驶。防止因打瞌睡导致注意力不集中而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