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调委会经过两天努力,成功调解了一起意外死亡赔偿纠纷。
刘某某就职于一家物业公司,1月24日10时30分,在该公司管理的小区内被18楼掉落下来的窗户砸到倒地,后120急救车赶到,抢救无效,现场宣布刘某某死亡。经天宫殿派出所调查认定为意外安全事故。 掉落窗户的18楼为该物业公司整体承租后转租给租户,事故发生当天,是新、旧租客在18-5房中验房时,滑动了客厅的飘窗,一扇飘窗掉下去将正在楼下工作的刘某某砸中。家属认为死者刘某某的死亡是在上班时间发生的,但不清楚赔偿主体究竟是谁、赔偿金额是多少?后物业公司垫付10万元给死者家属,当天14时左右将死者尸体送至殡仪馆。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死者死因并无异议,但就丧葬费、赔偿金、抚养费等金额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司法所所长及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就相关法律法规,劝解死者家属依法索赔;规劝物业公司代表人,承担主要责任,依法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现场签订协议书。约定物业公司1月26日打款到第三方账号,死者家属凭死者火化证和家庭分配协议领取。
至此,这场纠纷在天宫殿司法所和街道相关部门、社区共同努力配合下调解成功。 通讯员 刘春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