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报培训班遇纠纷 豫渝两地民警合力促和解

时间: 2021-11-08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38

  近日,璧山居民罗女士通过网络渠道在一家外省学历提升教育培训机构报名后,因退费问题产生了纠纷,最终在豫渝两地警方的联手帮助下得以妥善解决。

  10月20日下午,璧山区公安局来凤派出所接辖区群众罗女士报警救助,称10月19日晚其在用手机刷抖音时发现了一条提升学历的广告,由于自己一直有提升学历的想法,见广告内容十分吸引人,于是便点击链接填写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信息提交不久,对方工作人员郭老师就联系上了罗女士,双方通过添加微信进一步沟通交流后,报名心切的罗女士就同对方签订了电子合同,随后通过对方提供的二维码先后两次共计缴纳报名费6980元。

  次日下午,朋友的提醒让罗女士怀疑自己遭遇了骗局,越想越觉不妥,于是重新查看了电子合同,见合同里面注明24小时内可以无条件退款,便联系郭老师要求取消报名并退款,由于双方沟通不畅,最后罗女士不但报名费没退成,还被对方拉进了黑名单,这让罗女士更加怀疑自己是被骗了,于是便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

  了解情况后,值班民警李江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到该教育培训机构在河南,随即与河南警方取得联系寻求支持,在河南警方的协助下查实该机构是一家正规教育机构,并且也联系上了郭某。郭某称自己并非罗女士认为的诈骗犯,但是退报名费的相关事宜由机构另一位老师负责,由于双方沟通不畅,闹了不愉快,一气之下才把罗女士拉黑了。

  民警李江向郭某详细了解了其所在教育机构的相关情况并对其开展了法制宣传,在豫渝两地警方合力协调下,10月29日下午,郭某将6980元报名费全部退还给罗女士。

  11月2日,罗女士专程到来凤派出所找到民警李江,对派出所民警耐心尽心的帮助表示了衷心感谢。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通过网络渠道选择相关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注意查验对方合法资质,网络转款要慎重,避免遭受经济损失。如遇电信网络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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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报培训班遇纠纷 豫渝两地民警合力促和解

  近日,璧山居民罗女士通过网络渠道在一家外省学历提升教育培训机构报名后,因退费问题产生了纠纷,最终在豫渝两地警方的联手帮助下得以妥善解决。

  10月20日下午,璧山区公安局来凤派出所接辖区群众罗女士报警救助,称10月19日晚其在用手机刷抖音时发现了一条提升学历的广告,由于自己一直有提升学历的想法,见广告内容十分吸引人,于是便点击链接填写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信息提交不久,对方工作人员郭老师就联系上了罗女士,双方通过添加微信进一步沟通交流后,报名心切的罗女士就同对方签订了电子合同,随后通过对方提供的二维码先后两次共计缴纳报名费6980元。

  次日下午,朋友的提醒让罗女士怀疑自己遭遇了骗局,越想越觉不妥,于是重新查看了电子合同,见合同里面注明24小时内可以无条件退款,便联系郭老师要求取消报名并退款,由于双方沟通不畅,最后罗女士不但报名费没退成,还被对方拉进了黑名单,这让罗女士更加怀疑自己是被骗了,于是便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

  了解情况后,值班民警李江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到该教育培训机构在河南,随即与河南警方取得联系寻求支持,在河南警方的协助下查实该机构是一家正规教育机构,并且也联系上了郭某。郭某称自己并非罗女士认为的诈骗犯,但是退报名费的相关事宜由机构另一位老师负责,由于双方沟通不畅,闹了不愉快,一气之下才把罗女士拉黑了。

  民警李江向郭某详细了解了其所在教育机构的相关情况并对其开展了法制宣传,在豫渝两地警方合力协调下,10月29日下午,郭某将6980元报名费全部退还给罗女士。

  11月2日,罗女士专程到来凤派出所找到民警李江,对派出所民警耐心尽心的帮助表示了衷心感谢。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通过网络渠道选择相关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注意查验对方合法资质,网络转款要慎重,避免遭受经济损失。如遇电信网络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