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杨)11月1日,在北碚区云华路缙水楼台路口,发生一起一辆转弯的出租车将直行的二轮摩托车撞倒的道路交通事故,这起事故暴露出不少机动车不重视礼让的问题。 当天18时55分许,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调取事发现场监控视频了解到,事发时徐某正驾驶出租车沿云华路从康宁路方向往双元大道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云华路缙水楼台路口时欲左转往云清路方向行驶,转弯前,没有仔细观察路面情况便忙于打方向,直接把从双元大道方向往康宁路方向行驶而来的二轮摩托车一头撞倒,造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所幸当时双方车速均不快,摩托车驾驶员也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微伤。 此次事故中出租车驾驶员徐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密切注意路口车辆动态情况,且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民警依法对其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驾驶人在行经路口时应该减速慢行,并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按照交通规则让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交叉路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