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邱曦)酒后驾车被查获后,多数人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可总有人心存侥幸,一而再再而三挑战法律权威,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置于危险之中。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查获两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两名驾驶人竟然都是第三次酒驾的“老熟人”。 8月5日中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在统景场镇开展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李某、段某驾驶摩托车先后驶入检查站,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分别为48mg/100ml、21mg/100ml,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段某分别在2021年、2022年因再次饮酒驾驶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这一次已是两人第三次酒后驾车被查。 面对民警严厉的批评教育,李某、段某竟开始与民警“叙旧”,表示上一次处罚也是石船公巡大队办理的,可谓“缘分深厚”。然而李某、段某不但没吸取前次的教训、引以为戒,反而一再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让他们即将从拘留所的“老同学”变成“同期生”,一起面临相应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针对李某、段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又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李某、段某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饮酒后会影响视力与身体反应,也会使驾驶员驾驶能力大大地降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一再触碰法律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