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陈韦杙 记者 王海成)近日,记者从潼南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通过微信送达的方式,向远在国外的当事人成功送达了诉讼文书。 近日,潼南法院受理一起离婚案件。通过电话与被告张某取得联系后,承办法官得知张某未在国内居住,这就给送达带来困难。根据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微信方式送达文书。承办法官首先申请添加了张某的微信号,利用微信拍照和视频功能确认了此微信号与张某系同一人,随后向张某发送了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婚姻过错赔偿责任告知书等材料原件的照片,并耐心释明了其享有的权利和应负的义务。文书材料经张某确认即成功实现送达。送达后,承办法官将聊天记录截图存档。 据悉,这是该院首次采用微信送达的方式完成文书送达,微信送达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送达效率,有效缓解了“送达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