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曾几何时,司法对普通群众而言具有神秘感、距离感,一些法院对司法工作遮遮掩掩。推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必须打破这种神秘感,让群众了解司法,进而理解司法、认可司法。 近年来,各级法院立足新时代群众司法需求,以积极开放的姿态推进司法公开,切实将公开的重心转移到服务群众、保障公众参与上来,努力把深化司法公开变成法院和群众双向互动的过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在北京天安门一侧的中国国家博物馆里,安静地躺着一张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6月发出的旁听证,这是改革开放后,中国法院发出的第一张庭审旁听证。旁听证上记录着中国法院第一次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凭有效证件旁听公开庭审的案件。 “现在看来迈出的一小步,当时是鼓足了巨大的勇气。”北京市一中院院长、时任一中院研究室主任的吴在存回忆说,在这之前,全国法院除了一些有组织的旁听外,社会公众根本没有机会走进法院大门来旁听案件。 第一张庭审旁听证,正式拉开中国法院司法公开大幕。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法院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持续深化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实行庭审公开 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在发出全国首张旁听证的第二个月,也就是1998年7月11日,一个周六,北京一中院迎来了全国首场电视直播庭审。当天,一中院大法庭里,架起了6台摄像机,中央电视台用4个多小时不间断直播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的庭审。 作为这起案件的合议庭成员,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来客坦言,他当时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实际上,全院上下的压力都非常大,毕竟是第一次庭审直播,没有先例可循”。 为确保庭审直播顺利进行,北京一中院细致入微做了大量庭前准备工作。细到什么程度?马来客回忆说,就连合议庭成员头天是住法院还是回家住,都进行了充分讨论。 然而,意料之外的事还是发生了。庭审刚开始,一名被告律师宣读答辩状时,将所有证据和理由都罗列了出来,法官两次提醒,这名律师仍持续说了近40分钟。一些在家看直播的法官纷纷给法院打来电话:庭审已经失控,赶快制止。 但瑕不掩瑜,中国法院用这种最直接的方式,宣示了司法公开的决心和态度。 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毕玉谦看来,北京一中院的这“两个首次”,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中国司法公开不再停留在教科书上。“那时,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政策不断创新,改革从经济领域向司法领域推进,司法公开正是顺应了这样的潮流”。 “以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法院就应该是封闭的、保守的,要与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以确保司法公正。”在法院工作了39年的吴在存说,改革开放使各行各业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公开促民主,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司法理念逐渐形成,北京一中院的“两个首次”也应运而生。 从北京一中院开始,审判公开逐渐成为全国法院共识。 199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此后最高法于1999年10月、2005年10月出台的人民法院第一个和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都强调要进一步落实依法公开审判原则。 庭审是法院最重要的司法活动,庭审公开是最基本的司法公开。 各地法院在落实庭审旁听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重大案件旁听的同时,强化科技法庭应用,以视频、音频、图文等方式公开庭审过程,大力推进庭审网络直播。 2013年8月,山东济南法院对薄熙来案庭审进行微博直播,150多条微博,近16万字,数亿人“围观”。2016年1月,北京海淀法院对快播案全程庭审直播,百万人点播视频,3600多万人次阅读微博庭审播报……一批重大案件的庭审直播,社会反响强烈,让公众对中国司法公开有了更深切的认识。 如此规模的司法公开,受众之多,让快播案代理律师刘立木也为之惊叹。刘立木说,作为刑辩律师,她支持庭审公开,特别是对社会关切的案件庭审公开,“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也充分保障了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发挥司法警示教育作用”。 为实现庭审公开常态化,2016年9月,最高法开通中国庭审公开网,逐步联通全国各级法院。最高法率先垂范,本院所有公开庭审案件全部网上直播。 “至此,庭审直播步入常态化、立体化、即时化的历史阶段,从传统庭审旁听的‘现场正义’以及报纸广播的‘转述正义’,逐渐向电视直播和网络直播的‘可视正义’及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即视正义’迈进。”毕玉谦说。 建设四大平台 司法透明度得到全面提升 走进中国法院博物馆,在一层“全面依法治国 走向伟大复兴”展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的内容被放置在显要位置进行展览。一块展板上,一份2013年7月3日出版的报纸头版头条这样写道:司法公开迈出关键一步,最高法院裁判文书首次集中上网。 不远处,参观者大多会驻足停留片刻——橱窗里,放着两份裁判文书,分别是对周永康、薄熙来的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公开,是中国法院推进司法公开进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吴在存回忆说,北京一中院很早就开始探索裁判文书公开,1999年,一中院将已审结的部分民事裁判文书汇编成册,设置专门的裁判文书查阅室,供社会查询。 2000年6月,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有选择地向社会公布本院裁判文书,并要求各级法院逐步公开裁判文书。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运用,一些法院开始尝试裁判文书网上公开。2009年3月,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提出研究建立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和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制度。一年后,最高法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提出裁判文书可以在互联网上公布。但由于担心社会挑错、相关文件刚性不足等原因,裁判文书公开整体进展较为缓慢。 直到2013年7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开通,最高法率先在网上“晒”出了一批本院的裁判文书。当年11月,最高法发布《关于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年8月修订完善),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从“可以“变更为“应当”,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生效裁判文书全部网上公开。 裁判文书上网全面提速。北京一中院当年便实现裁判文书上网率100%。 如今,中国裁判文书网在体量上、影响力上都为全球之“最”。截至目前,公开的裁判文书涵盖中、蒙、藏、维、朝鲜、哈萨克等6种语言,总数超5000万份,访问量超183亿人次。 “裁判文书公开后,受到社会公众和法学专家学者的审阅、评判和监督,有利于促进法院裁判文书和法官审判水平的不断提高,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提升司法公信力。”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评价说。 公开不仅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最高法首次提出,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并出台相关意见。加上后来的中国庭审公开网即庭审公开平台,四大平台构建支撑起中国法院司法公开大厦的“四梁八柱”。 毕玉谦也注意到了2013年这一在中国司法公开史上具有分水岭意义的一年。他说,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信息化时代到来,中国司法公开真正步入变革期,法院四大平台相继运行,司法透明度、阳光化得到全面提升。 2014年11月,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开通。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23万例,累计限制购买机票1222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458万人次,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管28万人次,280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 同样是2014年11月,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开通。平台以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站为核心,以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系统、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方式为辅助,自动向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推送案件流程的8类节点信息,变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进展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 其间,各级法院主动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趋势,大力推进网上公开。最高法开通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建成“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全国3200多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向社会公开审判执行信息。 借力信息化,法院拓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司法公开从零散变为集中,实现“一网打尽”。 深化司法公开 公平正义让世人看得见 回望中国法院司法公开之路,吴在存感概万千。从被动公开到主动公开,从选择性公开到全面公开,从形式公开到实质公开,他参与推动中国司法从神秘走向大众,见证了中国司法公开从顺应潮流到在一些方面引领潮流。 “现在,很多国外法院代表团来北京一中院参观交流,都对中国法院司法公开程度之深、范围之广感到惊讶和敬佩。司法公开,已经成为中国司法走向世界的重要标志和展示中国司法改革成就的重要窗口。”吴在存说。 司法公开,潮流势不可挡。 9年前,最高法发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首次布局全方位司法公开。规定明确司法公开不能囿于审判公开,而是要向社会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真正做到阳光司法。 4年前,最高法出台第4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对新时代司法公开作出全面部署,并首次将对当事人获取案件信息的要求作为司法公开的内容加以特别强调。在毕玉谦看来,这是巨大进步的标杆,中国法院司法公开由此进入“黄金2.0时代”。 依法及时公开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最关注、最希望了解的信息。近年来,各级法院立足新时代群众司法需求,以更加积极开放的姿态推进司法公开,切实将公开的重心转移到服务群众、保障公众参与上来,努力把深化司法公开变成法院和群众双向互动的过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从开通全国法院减假暂信息网到上线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从开通律师服务平台到推广视频接访、网上信访,法院司法公开蹄疾步稳、铿锵有力。 “为什么不立案?”以前,群众对一些法院不立案又不说明理由的做法颇有微词。 从2015年5月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明确登记立案范围以及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推行权利告知、风险提示、诉讼引导等措施。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释明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行使诉权。 “为什么这样判?”以前,一些群众因不认可法院判决又得不到回应而心生不满。 如今,法院全面推进裁判标准公开,最高法司法解释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发布;全面推进裁判理由公开,深化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广东、四川等地法院探索审后说理释法,让当事人输赢都服气。 “司法不透明容易产生暗箱操作。这些年,法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从立案到判决再到执行,相关信息主动向当事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北京律师吕中旭说。曾于立案登记制首日带着208个案件去北京朝阳法院立案而被媒体广为报道的他,对法院司法公开感受深切。 司法公开,中国也越来越自信。 2013年11月,最高法公开发布英文版《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白皮书),开启向国际社会公开审判执行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的新平台,这是新中国司法史上的第一次。 2014年5月,最高法首次公开发布英文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次月又首次邀请部分外国驻华使节旁听一起涉外股东出资纠纷上诉案审理。发出中国法治好声音,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在中德司法研讨会、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等国际司法交流会议上,中国法院信心满满地介绍司法公开的“东方经验”。 非公开不足以彰显正义,非公开不足以保障公平。 2018年7月11日,北京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新时代进一步深化推进司法公开的若干意见》,再推20项公开新举措。 “司法公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吴在存说。 结语 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品质的期待日益增强,中国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仍任重道远。 □ 法制网记者 周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