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现有1427所养老机构22万张床位 老年人群体对养老服务满意率为84.34%

时间: 2020-11-30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02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今(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称,10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发现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427所、养老床位22万张、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594个;建成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企业5家、市级养老产业聚集区3个、老年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2个、康养旅居示范基地7个。据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报告,我市老年人群体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满意率为84.34%。

  今年,全市养老服务争取中央投入约1亿元

  据悉,今年10月以来,调研组赴大渡口区、铜梁区、大足区、荣昌区,实地查看养老机构、设施,倾听基层干部、工作人员和老龄群众意见;委托万州区、渝中区、九龙坡区、秀山县人大常委会同题开展调研,提交书面报告;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以及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交换意见。同时,还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征求公众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出具分析报告。据此,调研组研究相关材料,重点剖析了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形成该报告。

  该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市有60岁以上老人721.1万人,占总人口的21.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1%)3个百分点;65岁以上老人549.37万人,人口老龄化率(65岁以上老人占人口总量的比重)达到16.12%,已经跨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率≧14%)。

  对此,市政府先后出台《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为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目前,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427所、养老床位22万张、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594个;建成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企业5家、市级养老产业聚集区3个、老年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2个、康养旅居示范基地7个;引进光大集团、泰康人寿、远洋投资等9家规模化企业,培育10家本土连锁化养老企业。2020年,全市养老服务争取中央投入资金约1亿元,市级投入资金2.2亿元,各区县投入资金12.5亿元,带动社会投入资金38.2亿元。据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报告,我市老年人群体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满意率为84.34%。

  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普惠格局基本形成

  我市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着力推行社会化的政府兜底保障方式,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基本制度体系。具体举措如下:

  落实高龄老人基本保障。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高龄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制度。各区县按每人每月25元的补助标准,每年为100万余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亿元。市级层面,则按每人每月200—300元的补助标准,每年为6万余名高龄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1.5亿元。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累计为全市34.5万名老年人提供意外风险保障金119.17亿元。在大渡口区、巴南区、垫江县、石柱县等4个区县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工作,失能老年人最高可享受1550元/月的护理待遇。

  探索特困人员基本服务。通过政府保障或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急、助餐、助医、助浴、助行、助乐等基本公共养老服务项目。试点推行老年人助餐、助浴、助医等居家照顾服务,失能特困人员和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次享受3元助餐补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次享受20—50元助浴补助,6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免费上门体检和居家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实施社区居家养老“千百工程”,落实《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着力打造设施、服务、政策、信息和监督“五个全覆盖”养老体系。目前,全市已建成136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245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从2018年的38.9%提高至85.5%。

  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基础。实施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和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2019年以来,新增失能集中照护机构13所,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398家,打造片区型乡镇敬老院16家,为满足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需求创造条件。规划建设乡镇养老服务中心800个、农村互助养老点5180个。探索开展“时间银行”志愿服务,为散居老人提供邻里互助、定期探访、居家上门、生活照料等服务。

  顺应市场化,社会资本累计兴办519家养老机构

  我市顺应市场化需求,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出台《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将养老机构准入由设立许可变更为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权限全部下放至区县,且可异地办理备案登记业务,便于养老机构就近方便办理相关手续。目前,全市社会资本累计兴办养老机构519家。

  同时,扶持养老服务产业。对盈利性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同等补贴和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5000—10000元的建设补贴,部分区县给予每张床位500—4800元/年的运营补贴,免征养老服务增值税,水电气等价格执行居民价。采取“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支持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实施“社区嵌入式”普惠养老院建设专项行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市、区县养老服务政策咨询岗位,建立营商服务机制,协助解决养老企业运营中的各类难题和障碍。2019年以来,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49家,平均入住率提高到72%。

  还有,延伸养老服务链条。依托自然资源和生态优势,大力推进康养产业,探索发展养生养老、旅居养老等新业态,开展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试点工作,打造綦江横山、江津四面山等7个康养小镇。强化招商引资,举办十五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搭建国际化养老产业交流互动平台。打造老年用品互联网交易中心,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基地建设,引进钱璟等2家老年智能用品企业落户重庆国际生物城,投资规模达1亿元。

  注重多元化,养老服务功能配套日趋完善

  我市从养老服务内容、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等方面注重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

  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方面,我市让社区居家老年人在“一碗汤”的距离,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托养区设置20—200张不等的养老服务床位,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集中照料服务。以社区站点为支撑,支持养老机构开发上门居家服务项目。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统筹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等居家服务,让老年人在家即可享受多元化、个性化养老服务。围绕老年人实际需求,从生活照料、医疗康复、休闲娱乐、人文关怀等方面出发,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2019年以来,全市新增助餐点300个,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养老服务床位5000张,居家上门服务站点达955个,组织了上万场老年人活动。

  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我市探索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服务形态。渝中区“三社联动”改革成果入选 “全国改革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汇编”。不断推进医养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协作、居家医养等服务模式,培育发展医养结合机构148家,9个案例入选国家卫生健康委、世界卫生组织医养结合典型案例。

  推进标准化,养老服务监管不断规范

  构建养老服务标准模型。成立重庆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结合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建立包含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质量控制标准和服务评价改进标准等4个子系统的“重庆市养老领域标准体系构建模型”,并根据该模型提出了养老领域地方标准立项五年规划。截至目前,养老领域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共有35项,其中,国家标准8项、行业标准13项,已经立项重庆市地方标准14项,为养老服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奠定了基础。

  推动养老服务标准运用。我市强化养老领域标准宣传,开展养老服务标准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建设“质量有保证、服务有标准、人员有专长”的专业化养老机构。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坚持“按标准服务、用标准管理、依标准考核”,先后通过全国首批民政范围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验收和国家标准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验收,对全市养老机构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建议: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特色养老机构

  该报告指出,我市养老服务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三个矛盾:老龄化程度与“双欠”市情的矛盾;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的矛盾;社会氛围与养老服务发展的矛盾。受传统观念、经济因素的影响,加之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了解、不信任,导致一些老年人及其子女不愿意或者不敢选择机构养老。

  同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养老服务工作力量需要整合,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亟待明晰。养老服务存在短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参差不齐,农村养老服务相比城市差距明显,养老机构综合监管需要强化,医养融合发展面临难题,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养老法治建设亟待强化。

  为此,该报告建议,应进一步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积极引导养老服务社会氛围的转变。应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养老服务工作力量,明晰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投入与产出情况定期分析机制,确保财政投入的资金都能产生积极的养老服务社会效应。

  该报告还建议,应补齐养老服务短板,着力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尤其是,加快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应护尽护”、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居家特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应保尽保”、失能社会老人基本托养服务“需托尽托”、自理社会老人基本养老需求“有需必应”。

  同时,应强化养老机构管理,解决医养结合发展难题。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构建养老服务人员激励机制。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深化保险制度试点与探索,推广养老机构责任险,进一步探索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商业养老保险新模式。

  应推动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色养老机构,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国有闲置资产低偿或无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建设,鼓励其他经营性单位对养老机构实行优惠收费。

  最后,还应研究制定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调研分析《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助推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草案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社会服务”章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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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现有1427所养老机构22万张床位 老年人群体对养老服务满意率为84.34%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今(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称,10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发现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427所、养老床位22万张、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594个;建成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企业5家、市级养老产业聚集区3个、老年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2个、康养旅居示范基地7个。据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报告,我市老年人群体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满意率为84.34%。

  今年,全市养老服务争取中央投入约1亿元

  据悉,今年10月以来,调研组赴大渡口区、铜梁区、大足区、荣昌区,实地查看养老机构、设施,倾听基层干部、工作人员和老龄群众意见;委托万州区、渝中区、九龙坡区、秀山县人大常委会同题开展调研,提交书面报告;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以及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交换意见。同时,还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征求公众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出具分析报告。据此,调研组研究相关材料,重点剖析了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形成该报告。

  该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市有60岁以上老人721.1万人,占总人口的21.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1%)3个百分点;65岁以上老人549.37万人,人口老龄化率(65岁以上老人占人口总量的比重)达到16.12%,已经跨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率≧14%)。

  对此,市政府先后出台《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为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目前,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427所、养老床位22万张、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594个;建成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企业5家、市级养老产业聚集区3个、老年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2个、康养旅居示范基地7个;引进光大集团、泰康人寿、远洋投资等9家规模化企业,培育10家本土连锁化养老企业。2020年,全市养老服务争取中央投入资金约1亿元,市级投入资金2.2亿元,各区县投入资金12.5亿元,带动社会投入资金38.2亿元。据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报告,我市老年人群体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满意率为84.34%。

  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普惠格局基本形成

  我市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着力推行社会化的政府兜底保障方式,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基本制度体系。具体举措如下:

  落实高龄老人基本保障。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高龄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制度。各区县按每人每月25元的补助标准,每年为100万余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亿元。市级层面,则按每人每月200—300元的补助标准,每年为6万余名高龄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1.5亿元。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累计为全市34.5万名老年人提供意外风险保障金119.17亿元。在大渡口区、巴南区、垫江县、石柱县等4个区县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工作,失能老年人最高可享受1550元/月的护理待遇。

  探索特困人员基本服务。通过政府保障或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急、助餐、助医、助浴、助行、助乐等基本公共养老服务项目。试点推行老年人助餐、助浴、助医等居家照顾服务,失能特困人员和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次享受3元助餐补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次享受20—50元助浴补助,6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免费上门体检和居家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实施社区居家养老“千百工程”,落实《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着力打造设施、服务、政策、信息和监督“五个全覆盖”养老体系。目前,全市已建成136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245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从2018年的38.9%提高至85.5%。

  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基础。实施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和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2019年以来,新增失能集中照护机构13所,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398家,打造片区型乡镇敬老院16家,为满足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需求创造条件。规划建设乡镇养老服务中心800个、农村互助养老点5180个。探索开展“时间银行”志愿服务,为散居老人提供邻里互助、定期探访、居家上门、生活照料等服务。

  顺应市场化,社会资本累计兴办519家养老机构

  我市顺应市场化需求,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出台《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将养老机构准入由设立许可变更为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权限全部下放至区县,且可异地办理备案登记业务,便于养老机构就近方便办理相关手续。目前,全市社会资本累计兴办养老机构519家。

  同时,扶持养老服务产业。对盈利性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同等补贴和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5000—10000元的建设补贴,部分区县给予每张床位500—4800元/年的运营补贴,免征养老服务增值税,水电气等价格执行居民价。采取“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支持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实施“社区嵌入式”普惠养老院建设专项行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市、区县养老服务政策咨询岗位,建立营商服务机制,协助解决养老企业运营中的各类难题和障碍。2019年以来,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49家,平均入住率提高到72%。

  还有,延伸养老服务链条。依托自然资源和生态优势,大力推进康养产业,探索发展养生养老、旅居养老等新业态,开展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试点工作,打造綦江横山、江津四面山等7个康养小镇。强化招商引资,举办十五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搭建国际化养老产业交流互动平台。打造老年用品互联网交易中心,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基地建设,引进钱璟等2家老年智能用品企业落户重庆国际生物城,投资规模达1亿元。

  注重多元化,养老服务功能配套日趋完善

  我市从养老服务内容、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等方面注重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

  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方面,我市让社区居家老年人在“一碗汤”的距离,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托养区设置20—200张不等的养老服务床位,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集中照料服务。以社区站点为支撑,支持养老机构开发上门居家服务项目。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统筹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等居家服务,让老年人在家即可享受多元化、个性化养老服务。围绕老年人实际需求,从生活照料、医疗康复、休闲娱乐、人文关怀等方面出发,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2019年以来,全市新增助餐点300个,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养老服务床位5000张,居家上门服务站点达955个,组织了上万场老年人活动。

  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我市探索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服务形态。渝中区“三社联动”改革成果入选 “全国改革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汇编”。不断推进医养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协作、居家医养等服务模式,培育发展医养结合机构148家,9个案例入选国家卫生健康委、世界卫生组织医养结合典型案例。

  推进标准化,养老服务监管不断规范

  构建养老服务标准模型。成立重庆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结合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建立包含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质量控制标准和服务评价改进标准等4个子系统的“重庆市养老领域标准体系构建模型”,并根据该模型提出了养老领域地方标准立项五年规划。截至目前,养老领域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共有35项,其中,国家标准8项、行业标准13项,已经立项重庆市地方标准14项,为养老服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奠定了基础。

  推动养老服务标准运用。我市强化养老领域标准宣传,开展养老服务标准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建设“质量有保证、服务有标准、人员有专长”的专业化养老机构。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坚持“按标准服务、用标准管理、依标准考核”,先后通过全国首批民政范围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验收和国家标准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验收,对全市养老机构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建议: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特色养老机构

  该报告指出,我市养老服务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三个矛盾:老龄化程度与“双欠”市情的矛盾;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的矛盾;社会氛围与养老服务发展的矛盾。受传统观念、经济因素的影响,加之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了解、不信任,导致一些老年人及其子女不愿意或者不敢选择机构养老。

  同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养老服务工作力量需要整合,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亟待明晰。养老服务存在短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参差不齐,农村养老服务相比城市差距明显,养老机构综合监管需要强化,医养融合发展面临难题,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养老法治建设亟待强化。

  为此,该报告建议,应进一步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积极引导养老服务社会氛围的转变。应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养老服务工作力量,明晰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投入与产出情况定期分析机制,确保财政投入的资金都能产生积极的养老服务社会效应。

  该报告还建议,应补齐养老服务短板,着力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尤其是,加快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应护尽护”、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居家特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应保尽保”、失能社会老人基本托养服务“需托尽托”、自理社会老人基本养老需求“有需必应”。

  同时,应强化养老机构管理,解决医养结合发展难题。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构建养老服务人员激励机制。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深化保险制度试点与探索,推广养老机构责任险,进一步探索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商业养老保险新模式。

  应推动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色养老机构,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国有闲置资产低偿或无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建设,鼓励其他经营性单位对养老机构实行优惠收费。

  最后,还应研究制定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调研分析《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助推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草案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社会服务”章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