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殴打民警 “霸道”男子被刑拘

时间: 2018-01-22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362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吴 捷) 近日,江津区一名“霸道”男子违法停车遇民警执法,竟然大打出手,致使民警受伤,被当地警方依法刑拘。

当日上午10时10分,江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郑文富与辅警赵肖霄在滨江路通泰门至滨江路公交车站路段,对违停车辆进行摄像纠违,因其中一辆违停的白色轿车为新车,未上牌,郑文富便对该车采取了锁车的处理措施,并留下了联系电话。

18分钟后,民警郑文富就接到了被锁车主高某打来的电话,于是立即驾车前往现场处置。郑文富告知高某,违停属违法行为,并要求高某出示驾驶证接受处罚,但高某一直拒绝出示证件。经民警再三劝导、教育,高某终于交出了驾驶证。

正当郑文富接过高某的驾驶证,准备开具处罚决定书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高某突然发难,打开警车车门,冲进驾驶室,抢夺民警手里的驾驶证。因抢夺未果,高某恼羞成怒,并挥舞手里紧握的手机,对准民警面部一阵猛击。因事发突然,又受车内空间限制,郑文富只能左右躲避,并对高某进行严厉警告。

面对民警的语言警告,高某充耳不闻,继续用手机击打民警,高某母亲和辅警赵肖霄见状,上前将其拉下警车。高某的暴力行为,造成民警郑文富左侧鼻翼挫裂、左肩软组织损伤、腰部扭伤、右手拇指挫裂。

遭遇高某暴力抗拒执法,民警郑文富与协警赵肖霄一起对其果断采取强制带离措施。期间,高某虽双手受控,仍数次用脚踢打辅警赵肖霄,后被闻讯赶到的东城派出所民警控制并带走。

在现场录像和大量相关证据面前,高某对自己暴力抗拒执法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刑法》第277条规定,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江津警方依法刑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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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停车殴打民警 “霸道”男子被刑拘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吴 捷) 近日,江津区一名“霸道”男子违法停车遇民警执法,竟然大打出手,致使民警受伤,被当地警方依法刑拘。

当日上午10时10分,江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郑文富与辅警赵肖霄在滨江路通泰门至滨江路公交车站路段,对违停车辆进行摄像纠违,因其中一辆违停的白色轿车为新车,未上牌,郑文富便对该车采取了锁车的处理措施,并留下了联系电话。

18分钟后,民警郑文富就接到了被锁车主高某打来的电话,于是立即驾车前往现场处置。郑文富告知高某,违停属违法行为,并要求高某出示驾驶证接受处罚,但高某一直拒绝出示证件。经民警再三劝导、教育,高某终于交出了驾驶证。

正当郑文富接过高某的驾驶证,准备开具处罚决定书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高某突然发难,打开警车车门,冲进驾驶室,抢夺民警手里的驾驶证。因抢夺未果,高某恼羞成怒,并挥舞手里紧握的手机,对准民警面部一阵猛击。因事发突然,又受车内空间限制,郑文富只能左右躲避,并对高某进行严厉警告。

面对民警的语言警告,高某充耳不闻,继续用手机击打民警,高某母亲和辅警赵肖霄见状,上前将其拉下警车。高某的暴力行为,造成民警郑文富左侧鼻翼挫裂、左肩软组织损伤、腰部扭伤、右手拇指挫裂。

遭遇高某暴力抗拒执法,民警郑文富与协警赵肖霄一起对其果断采取强制带离措施。期间,高某虽双手受控,仍数次用脚踢打辅警赵肖霄,后被闻讯赶到的东城派出所民警控制并带走。

在现场录像和大量相关证据面前,高某对自己暴力抗拒执法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刑法》第277条规定,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江津警方依法刑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