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驾驶员为解酒瘾 竟在服务区豪饮3瓶二锅头

时间: 2018-11-20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13

  本报讯(通讯员 郭永平)2018年11月18日晚上22时30,南岸区迎龙派出所接到高速路服务区一名男子报警求助,称其微信内2000多元零钱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报警地点,没有到好不容易找到了报警人,却发现其在驾驶室内已喝的人事不省。


  民警见状,立即对男子醉酒情况进行核查。原来,驾驶员卫某于11月7日驾驶货车从贵州前往山西,途径迎龙收费站,见天色已晚,便打算休息一下再走。在服务站购物时,卫某突然犯了酒瘾,竟买来3瓶二两的二锅头,就着花生米,一会便全部下了肚。喝完酒,卫某便躺在车上玩手机,玩着玩着,突然发现找不着微信了,想到微信里面还有2000多元,卫某赶快报了警。没想到当民警赶到时,酒精已经发作,卫某已躺在车上神志不清了。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卫某只是误删微信,重新安装后余额一分未少,可卫某的状态却无法让民警放心,如果其后稍微清醒继续驾车,便有重大安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了派出所,并通过其手机联系上了两位也在跑同一段高速路的同事。19日凌晨1时20分左右,两位同事赶到所内,民警才将卫某交到其同事手里,嘱咐其务必不可酒后驾车。南岸警方提醒,人在饮酒后,会出现精神涣散,判断力下降等情况,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牢记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货车驾驶员为解酒瘾 竟在服务区豪饮3瓶二锅头

  本报讯(通讯员 郭永平)2018年11月18日晚上22时30,南岸区迎龙派出所接到高速路服务区一名男子报警求助,称其微信内2000多元零钱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报警地点,没有到好不容易找到了报警人,却发现其在驾驶室内已喝的人事不省。


  民警见状,立即对男子醉酒情况进行核查。原来,驾驶员卫某于11月7日驾驶货车从贵州前往山西,途径迎龙收费站,见天色已晚,便打算休息一下再走。在服务站购物时,卫某突然犯了酒瘾,竟买来3瓶二两的二锅头,就着花生米,一会便全部下了肚。喝完酒,卫某便躺在车上玩手机,玩着玩着,突然发现找不着微信了,想到微信里面还有2000多元,卫某赶快报了警。没想到当民警赶到时,酒精已经发作,卫某已躺在车上神志不清了。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卫某只是误删微信,重新安装后余额一分未少,可卫某的状态却无法让民警放心,如果其后稍微清醒继续驾车,便有重大安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了派出所,并通过其手机联系上了两位也在跑同一段高速路的同事。19日凌晨1时20分左右,两位同事赶到所内,民警才将卫某交到其同事手里,嘱咐其务必不可酒后驾车。南岸警方提醒,人在饮酒后,会出现精神涣散,判断力下降等情况,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牢记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