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童龙新)近日,黔江区司法局城南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了 “以身说法”警示教育。 “我比较幸运,几经波折终偷偷逃回云南境内,如果当时不能及时回国,就会像其他人一样,不仅骗取亲人、朋友、同学的钱财,还会受尽皮肉之苦,或许搭上自己的性命……”社区矫正对象汪某因偷渡,被判处缓刑一年两个月,他向在场30余名矫正对象详细介绍了自己的经历及犯罪过程,并告诫大家,生活没有捷径,做任何事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只有脚踏实地努力,时时擦亮自己的双眼,多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三思而后行,否则会走上弯路,甚至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矫正对象纷纷反映,此次警示教育启发很深,在今后的生活中,会牢记过去的沉痛教训,加强自身改造,服从管理,遵纪守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