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徐平 通讯员 何敏)近日,石柱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运用司法行政、法院和检察院协作化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据悉,邓某因不服万安街道办事处关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的办理结果,向石柱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引导,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开展化解工作。 石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按照《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现场化解。化解员锁定案件主要事实,判明是非责任,立足各自职能从法律角度深入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化解员围绕降低维权成本、解决实际问题、防止程序空转、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出化解方案,化解方案取得了各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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