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小梅 记者 杨雪)巫山一无业男子不努力找工作挣钱,反而想通过“拉车门”的方式进行盗窃。近日,该男子陆某被巫山县公安局高唐派出所抓获,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 2月13日19时许,巫山居民刘某报警称其车内物品被盗。接警后,高唐派出所值班民警了解到刘某2月11日将车停在祥云路口,12日下午准备用车时发现车门没锁,放在车内价值五千余元的白酒和香烟不翼而飞。 掌握情况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在事发周边开展摸排走访和调查取证工作,并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陆某。 经过对前期排查情况的认真梳理和细致分析,当日20时许,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陆某成功抓获。 经讯问,陆某称自己没有工作,对其2月12日凌晨通过“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一共3起盗窃行为。目前,陆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贵重的财物不要放在车内;如确需短时间离开车辆而又不便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请将车辆停放在监控范围内,并锁好车门;不论离车时间长短,都要关好车门、车窗、后备箱,锁好车门后,也应再次进行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