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4月28日,永川区法院卫星湖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五间镇合兴村村委会会议室,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邀请永川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共计30余人旁听庭审。 蒋某与郑某合伙投资某项目,蒋某出资45300元,郑某负责投资,双方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分红几次后,郑某告知蒋某投资款已亏损,蒋某遂提起诉讼,以其投入款项系出借给郑某的借款为由要求郑某返还。 随着法槌落下,庭审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有序开展,承办法官严格按照庭审流程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庭审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严谨。承办法官当庭告知了蒋某以民间借贷起诉所面临的诉讼风险,并建议双方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蒋某当庭申请撤回起诉,法庭审查后当庭裁定予以准许。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五间镇街镇法官与镇政府平安办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座谈交流,就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提供了法律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