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孔思承)过节亲友相聚举杯共饮,本是一件开心的事,但渝北这名驾驶员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而苦闷不已。 5月5日1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方中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员。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陈,渝北人。据陈某交代,当天,他驾车回老家陪长辈吃饭,饭桌上喝了几杯酒。饭后,他睡了一会儿,就以为自己酒醒了,于是驾车上路。不料,行驶至方中路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陈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亲朋聚餐请牢记,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