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日18时50分许,綦江区九龙大道发生一起车祸,事故由一辆小汽车变更车道引起,而另其中一辆小型客车遭受了无妄之灾。 当时,驾驶员邹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綦江区九龙大道文化馆路口,在向左侧车道变更时,未注意观察路况便,与黎某伟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使摩托车滑向对向车道后,撞上正在等候信号灯的渝A小型客车,造成三车受损和黎某伟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邹某驾驶车辆在变更车道时,撞上正常行驶摩托车,造成此次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变更车道前,需特别留意变更车道一侧路况,不得妨碍车道内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 通讯员 罗小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