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曾因酒驾被查处,理应接受教训,但有的驾驶员仍心存侥幸,还敢酒后开车。近日,南岸区交巡警支队就查获了一起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巧的是,查获这名驾驶员的就是上次查处他的民警。 2020年12月29日晚,南岸区交巡警支队弹子石大队在腾龙大道设卡开展酒驾整治。23时许,民警对面包车驾驶员熊某进行询问时,发现其口有酒气,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调查取证过程中,民警觉得熊某有些面熟,原来,熊某曾于2019月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当时也是我查处的,对他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民警回忆道。 熊某说,当天晚上20时许,自己和朋友在渝北区两路吃火锅,大家一边聊天一边喝酒,一直吃到23时左右,自己喝了3瓶啤酒,两路离家较远,开车比较方便,就心存侥幸驾车回弹子石,没想到在“家门口”被民警查获。 由于熊某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记者 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