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违法销售“长江河虾”“大河鱼”

时间: 2021-03-05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321

  本网讯  日前,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7万个次,立案113件,移送相关部门案件线索11条,并公布了一批“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这批典型案例包括:执法人员在重庆口口鲜商贸有限公司冷冻库房发现,外包装上标注有“长江河虾”的产品1600多件,经查这些河虾实为太湖小白虾,同时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江北区金三角黄腊丁昌明酒楼在大众点评APP平台外卖菜单中有“大河江团”“大河鲶鱼”等,以“大河鱼”为噱头,对商品的来源或质量等做虚假宣传;梁平区屈仁友火锅店未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鲟鱼”;永川区重庆名豪实业(集团)百货有限公司甲鱼销售柜上的产品标识牌写有“品名野生甲鱼产地重庆售价58.00元/500g”,实为黄甲鱼;涪陵区凤魁超市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中印有“娃娃鱼,中华鲟……接受预定,具体详情请咨询本店营业员”字样。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这些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了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在教育引导、注册登记、线下交易、网络交易、广告宣传、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等方面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推动长江生态持续改善。

  记者 张柳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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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违法销售“长江河虾”“大河鱼”

  本网讯  日前,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7万个次,立案113件,移送相关部门案件线索11条,并公布了一批“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这批典型案例包括:执法人员在重庆口口鲜商贸有限公司冷冻库房发现,外包装上标注有“长江河虾”的产品1600多件,经查这些河虾实为太湖小白虾,同时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江北区金三角黄腊丁昌明酒楼在大众点评APP平台外卖菜单中有“大河江团”“大河鲶鱼”等,以“大河鱼”为噱头,对商品的来源或质量等做虚假宣传;梁平区屈仁友火锅店未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鲟鱼”;永川区重庆名豪实业(集团)百货有限公司甲鱼销售柜上的产品标识牌写有“品名野生甲鱼产地重庆售价58.00元/500g”,实为黄甲鱼;涪陵区凤魁超市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中印有“娃娃鱼,中华鲟……接受预定,具体详情请咨询本店营业员”字样。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这些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了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在教育引导、注册登记、线下交易、网络交易、广告宣传、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等方面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推动长江生态持续改善。

  记者 张柳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