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法院“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初见成效

时间: 2021-08-19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84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龙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与被告周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特权保护纠纷一案。该案原告诉称,被告侵犯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允许多年来擅自耕种其依法承包的农村土地。为查明事实真相,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化解矛盾纠纷,江津法院第三人民法庭迅速启动“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迅速响应机制,法院、公安、司法及村社共同前往案件争议土地现场勘查、现场取证、现场调解。当地派出所利用自身在查证方面的优势,司法所利用贴近群众的便利,各展其长、各显身手,迅速查明了案件的真实情况,明晰了原、被告的权利范围。经过释法明理,原告自愿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

  据悉,为扎实做好诉源治理工作,贯彻“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工作要求,江津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及时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取得联系,已多次启动迅速响应机制。该机制通过建立联系名单、确定工作内容和实施办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在涉农纠纷、涉群体纠纷等事关群众重大利益方面整合公安、司法等各方资源,切实提高矛盾化解力度,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携手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司法力量。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江津法院“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初见成效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龙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与被告周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特权保护纠纷一案。该案原告诉称,被告侵犯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允许多年来擅自耕种其依法承包的农村土地。为查明事实真相,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化解矛盾纠纷,江津法院第三人民法庭迅速启动“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迅速响应机制,法院、公安、司法及村社共同前往案件争议土地现场勘查、现场取证、现场调解。当地派出所利用自身在查证方面的优势,司法所利用贴近群众的便利,各展其长、各显身手,迅速查明了案件的真实情况,明晰了原、被告的权利范围。经过释法明理,原告自愿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

  据悉,为扎实做好诉源治理工作,贯彻“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工作要求,江津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及时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取得联系,已多次启动迅速响应机制。该机制通过建立联系名单、确定工作内容和实施办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在涉农纠纷、涉群体纠纷等事关群众重大利益方面整合公安、司法等各方资源,切实提高矛盾化解力度,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携手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