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1年汛期已结束

时间: 2021-10-1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97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记者日前从市应急局获悉,我市2021年汛期于10月15日结束。

  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规定,我市汛期一般为5月1日至9月30日,情况特殊时,市防洪抗旱指挥部可以决定延长汛期。

  10月份以来,我市秋汛形势严峻复杂,持续时间长、覆盖面广、危害性较大,市防洪抗旱指挥部和各区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防总部署安排,认真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全力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鉴于今年秋汛期即将结束,且今年后期我市发生洪涝灾害的风险明显降低,市防洪抗旱指挥部决定于10月15日24时结束2021年汛期。

  市防洪抗旱指挥部要求,转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做好水雨情的预报预警;继续加强工情的实时监测,科学合理调度水资源,做好今冬明春的蓄水保水和农业防旱工作;抢抓冬春有利时机,加快推进水毁工程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保持联络畅通和备战状态,如遇特殊天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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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1年汛期已结束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记者日前从市应急局获悉,我市2021年汛期于10月15日结束。

  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规定,我市汛期一般为5月1日至9月30日,情况特殊时,市防洪抗旱指挥部可以决定延长汛期。

  10月份以来,我市秋汛形势严峻复杂,持续时间长、覆盖面广、危害性较大,市防洪抗旱指挥部和各区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防总部署安排,认真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全力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鉴于今年秋汛期即将结束,且今年后期我市发生洪涝灾害的风险明显降低,市防洪抗旱指挥部决定于10月15日24时结束2021年汛期。

  市防洪抗旱指挥部要求,转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做好水雨情的预报预警;继续加强工情的实时监测,科学合理调度水资源,做好今冬明春的蓄水保水和农业防旱工作;抢抓冬春有利时机,加快推进水毁工程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保持联络畅通和备战状态,如遇特殊天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防范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