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家长都会给孩子买自行车,但是未满12周岁的儿童要想骑自行车,必须得在封闭、安全的环境下,由家长做好监护工作,不能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一旦孩子独自上路骑行,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15时许,在大足区拾万镇县道沿山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个10岁小孩骑自行车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小车引擎盖及车头受损,小孩经医院检查后并无大碍。 民警经过询问与调取行车记录仪后发现,10岁男孩谷某骑自行车,在公路上与朋友追逐竞赛,在转弯后,由于车速过快,驾驶技能不熟,操作不当,径直冲到对向车道,与廖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所幸廖某车速不快,在撞击前立即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经交巡警认定,谷某未到法定年龄并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与同学骑自行车上公路,并处于逆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谷某的监护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了廖某4000元的车辆维修费用。 交巡警提醒: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路,随意性强、驾驶技能弱、法规意识淡,极易酿成交通事故,监护人应承担起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日常教育和监管责任,避免放任孩子发生意外。 通讯员 施竣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