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通常,有过一次酒驾被查经历的司机都会幡然醒悟,可这名司机却不知悔改,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法律权威,三次酒驾被民警查获,成为了渝北交巡警的“老熟人”。 5月7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瑞福路设卡开展摩托车整治时,查获一名“老熟人”罗某。民警对罗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这名“老熟人”驾驶员姓罗,渝北龙兴镇人,在龙兴某工地上班。2015年罗某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2018年他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受到驾驶证被吊销且拘留的处罚。当日,他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民警查获。据罗某交代,当天早上,他下了夜班约同事一起吃饭,期间他喝了点啤酒,饭后便回宿舍休息。回到宿舍,他突然想出门买包烟,便借用同事的摩托车便抱着侥幸酒后驾车上路,结果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罗某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罗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及行政拘留1日。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罗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行政拘留3日。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极其不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守住底线,敬畏法律,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心存侥幸,否则被查获,将受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