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4亿元,抓获45人!重庆警方破获一假借解债服务非法集资案

时间: 2022-05-1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92

  本网讯(记者李亚 实习生卜晓曼)近期,重庆警方成功破获一起以“解债”(即化解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为幌子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

  2021年4月,我市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条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重要线索,在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指导下,江北、南岸区公安分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

  经查,以刘某、王某、龚某、敖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19年7月以来,相继在渝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权行普惠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钰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在未经金融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以“解债”为幌子,每单按照解债金额的10%收取咨询服务费,同时按1年、2年、3年的解债期限分别向客户收取50%、30%、20%的履约保证金。在“解债”过程中,上述相关公司和客户签订《咨询服务协议》《权益转让合同》,宣传能向债权人提供房产、履约保函、黄金、商业承兑汇票等作为抵押保证,累计非法吸纳资金14亿余元,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专案组循线深挖,发现刘某等人从非法吸纳的资金中攫取巨额利益,用于个人挥霍、其他项目投资返利、房地产投资等。刘某等人向投资人承诺的所谓高收益,是用后面参与者的本金支付前面参与者的本息,经营模式具有“借新还旧”特征,其资金实力无力支撑承诺的高额收益。

  2021年7月,专案组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后经检察机关批准,警方依法对刘某、王某等33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目前,我市警方正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及追赃挽损等工作。

  警方呼吁,各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查、取证等相关工作,主动到公司所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如实提供填报相关信息,避免因不及时报案、不如实登记而损害自身合法利益。

  警方提醒:

  1、非法集资是国家明令禁止和严厉打击的非法活动,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广大市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2、非法集资隐蔽性、欺骗性越来越强,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群体要增强理性投资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机构投资理财。

  3、非法集资方式和噱头越来越多,面对诸如“艺术品投资”“消费返利”“解债服务”“养老项目”“私募入股”“退保理财”“虚拟货币”等集资行为的,市民更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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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14亿元,抓获45人!重庆警方破获一假借解债服务非法集资案

  本网讯(记者李亚 实习生卜晓曼)近期,重庆警方成功破获一起以“解债”(即化解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为幌子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

  2021年4月,我市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条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重要线索,在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指导下,江北、南岸区公安分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

  经查,以刘某、王某、龚某、敖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19年7月以来,相继在渝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权行普惠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钰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在未经金融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以“解债”为幌子,每单按照解债金额的10%收取咨询服务费,同时按1年、2年、3年的解债期限分别向客户收取50%、30%、20%的履约保证金。在“解债”过程中,上述相关公司和客户签订《咨询服务协议》《权益转让合同》,宣传能向债权人提供房产、履约保函、黄金、商业承兑汇票等作为抵押保证,累计非法吸纳资金14亿余元,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专案组循线深挖,发现刘某等人从非法吸纳的资金中攫取巨额利益,用于个人挥霍、其他项目投资返利、房地产投资等。刘某等人向投资人承诺的所谓高收益,是用后面参与者的本金支付前面参与者的本息,经营模式具有“借新还旧”特征,其资金实力无力支撑承诺的高额收益。

  2021年7月,专案组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后经检察机关批准,警方依法对刘某、王某等33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目前,我市警方正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及追赃挽损等工作。

  警方呼吁,各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查、取证等相关工作,主动到公司所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如实提供填报相关信息,避免因不及时报案、不如实登记而损害自身合法利益。

  警方提醒:

  1、非法集资是国家明令禁止和严厉打击的非法活动,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广大市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2、非法集资隐蔽性、欺骗性越来越强,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群体要增强理性投资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机构投资理财。

  3、非法集资方式和噱头越来越多,面对诸如“艺术品投资”“消费返利”“解债服务”“养老项目”“私募入股”“退保理财”“虚拟货币”等集资行为的,市民更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